赤城县检察院:行刑衔接助力“首都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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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王晶 通讯员 梁晶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日前,赤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行刑衔接方面进行研讨时,办案检察官发表了意见。

行刑衔接工作研讨会。梁晶晶 供图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积极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研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安、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双向移送制度,在加大以罚代刑、刑事立案监督的同时,认真落实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罚或其他处分的规定。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及应罚未罚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构筑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行刑衔接工作研讨会。梁晶晶 供图

为推动“行刑衔接”机制高效运行。赤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机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多次开展“行刑衔接”案情会商研判,全面启动联席会议机制,特别是将涉及破坏环境等涉及“首都两区”建设案件作为会商研判的重点,常态化对接、常态化研判。截至目前,该院已对三起不起诉案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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